大概是一篇影评?

看了《黑镜》第二季的《白熊》,联想到《世界奇妙物语》中最出名的故事《拘役30天》,前者比后者更复杂化,除了围绕刑罚展开讨论,又添加进了现代社会娱乐旁观的视角,行凶者是否不再具有被同情的立场,刑罚的界限应该在哪里?

从前我比较反对死刑,看过艾未未的《呼格吉勒图》,包括前两年美国纪录片《制造杀人犯》,我以为生命的存留是为了使之具备更多可能性,比如一件冤屈的死刑判决。甚至大卫芬奇的《十二宫杀手》,影片中最后暗示凶手就是现实中的嫌犯之一,讽刺的是,几年后真相浮出,在现代DNA及关键性证据佐证下,真凶被确定另有其人。

我特别喜欢《十二公民》,原版看过三四遍,改编十分完美的国产版看了快十遍,它探讨了一个法哲学问题,无罪推论在司法构成中是否有必要性?这看似是美帝的司法问题,跟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,但它提供了一种批判性的观点,所有看似铁打般的证据也应该有一个被质疑的过程,不然推论就是不严谨的。

我真正觉得有些人“该死”是读过福田孝行案后。他在未成年的身份下作案并给友人寄信说“这世界终究是恶人获胜,你们要给我办party迎接我出狱”,我那时还顺手查了其他一些命案的行凶者,包括仍活着的佐川正一,绫濑水泥杀人案几名未成年作案者,这些是真的不能被原谅的反社会或变态者,最后得益于司法漏洞都没有被判死刑。我那时浑身汗毛竖立,因为这样的人多一个隐藏在世间,可能就意味着会多一名受害者。对于罪犯,我们最难给予的是信任感,尤其是本身就看不出悔意的罪犯。

福田孝行案死者的家属坚持上诉多年,直至凶手被判决为死刑后他说“死刑的意义在于,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,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,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, 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。相对的,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,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,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。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,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。”刑罚的意义大概在此,它不是一种复仇方式,而是一种使内心深处仍存有良知的罪犯悔过的权利,但不具有这种悔过能力的人则应该被剥夺这种权利,死刑不该被废除。

就《黑镜》的这个故事而言,我持一种态度,对侵犯了他人生命权利的罪犯,在严谨的司法审判后不应继续保护其人权,但这不意味着其他人就此具备了旁观行凶者被折磨的权利,如果这样的话,旁观者岂不成为了另一个凶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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